2019年4月24日 星期三

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新聞: 黃市長: 積極推動漁電共生審核作業 創造養殖、環境、創能三贏局面

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新聞
 
黃市長: 積極推動漁電共生審核作業 創造養殖、環境、創能三贏局面
Apr 24th 2019, 08:49

「漁電共生」為結合養殖漁業與綠能發電系統,在維持養殖生產的前提下,利用魚塭堤岸、引水渠道設置綠能發電設施,透過「漁電共生」,能夠提供魚塭適度遮光,避免夏季水溫過熱、冬季架設防風布抵禦寒流。

 

為營造更智慧、更有效益的養殖場域,市府已於108年2月1日成立專案計畫審查委員會,委員分別為農業承辦單位、能源承辦單位、漁業專業單位、保育專業單位人員、專業學者、環保團體及漁民團體代表等,將協助審核綠能業者所送專案計畫建議書。

 

在今日市政會議中,由農業局李建裕副局長針對本市漁電共生專區劃設辦理進度報告,李副局長指出,目前養殖魚塭得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9條規定,申請設置綠能設施,由綠能業者擬具專案計畫建議書,報市府主管機關評估可推動後,再由市府擬具專案計畫送農委會審查核准。

 

另依據行政院農委會「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規定,營業項目登記有水產養殖業之綠能業者,需提出專案計畫範圍面積達25公頃以上,且養殖魚塭面積占60%以上,專案計畫範圍土地所有權人及養殖漁業經營者,人數及應有面積,均需達70%以上同意,並提出漁電共生之利用規劃、發展方向及可行性評估分析等。

 

目前台鹽綠能公司自107年8月17日至108年3月22日,共送出6件漁電共生專案計畫建議書審核。經書面審查專案計畫範圍土地所有權人,其人數或面積未達70%以上同意,與農委會規定不符,經函請補正在案。另針對七股居民於今年3月8日提出相關漁電共生訴求,市府將再慎審評估辦理,依個案需求,請綠能業者提出,另依據4月23日協調會結論,建議台鹽綠能公司於5月10日前,擇一提報無爭議之計畫建議書,報府提專案計畫審查委員會審議。

 

市長黃偉哲指出,支持國家的再生能源政策是市府的基本方向,但漁電共生必須查核是否有漁業經營的事實,確保漁民工作的權益。另外,漁電共生也應該依據農業綠能設施的設置規範,以「農漁為本,綠能加值」為原則,推動劃設與審核。而對於有意在臺南申請漁電共生專案的公司,市府應該提供正確的資訊,要求對方符合審查規範,補正相關資料,保障廠商應有的權益,創造養殖、創能與環境的三贏局面。

  • IMG_4896
  • IMG_0766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By using Blogtrottr, you agree to our policies, terms and conditions.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