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干部,必须牢牢把握政治性这个根本属性,在工作中自觉、具体地体现政治性。
●应当重视人民群众在信中的主体地位,做到把握人民群众的心理预期、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
●信访举报是监督的第一道工序,要让来信做到有效服务主体责任、有效服务监督责任、有效服务领导决策。
新时代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信访举报的认识,深化办信方式转变,以政治办信凸显信访举报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独特作用。
政治站位从服务"惩治"到服务"根本"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政治性是信访举报工作的根本属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干部,必须牢牢把握政治性这个根本属性,自觉、具体地体现政治性。
要以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量尺读信。信,本质是一本由群众起草的关于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书"。虽然这份"报告书"或许粗浅、文理缺失、不无错漏,有的还写在半页纸上,字里行间甚至流露些许不满或者夹杂着夸大的成分。这些来信蕴藏着丰富的信息,读信时不能被直观的数据、表面的情节所迷惑,思路应继续推进,透过表面真实去把握本质真实,把握应有的价值。不能只见办案线索,不见全面从严治党的"观察哨""风向标""情报部";不能只见被举报对象,不见举报的群众;不能只见群众这样那样的利益诉求,不见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只有把注意力集中到政治意义上来,才能读出一份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的真切认同,读出一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由衷自信。也正是通过这种阅读,才能创造条件将人民群众的心声转化为创造历史的动力,继而推动伟大斗争不断取得新胜利。
要从政治高度着眼,用政治标准衡量,善于把问题线索从"唯案论"中释放出来。群众信访举报,动辄洋洋洒洒万语千言,问题成叠,诉求成串,其中何为要?舍谁取谁?如何表述?这些都要从政治要求上多考虑。办信人不能机械照抄照搬群众原话,要围绕政治,选择、取舍、摘要信中的问题线索。办信人摘的是信中的问题线索和诉求,但其旨要在政治——着眼政治、体现政治、服务政治。要优先、突出、重点摘要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问题线索,摘要严重损害政治生态的问题线索,摘要"晴雨表""风向标""情报部"性质的问题线索,摘要反映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问题线索,在客观表述中实现表面真实与本质真实的有机统一。
要履行纪检监察机关政治职责,体现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担当,服务党的政治目标与政治任务,把握开展拟办的逻辑与方式。一要围绕和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立足抓早抓小开展拟办,防止陷入抓大放小越办越多的恶性循环。二要围绕和体现"两个最大限度",既对党员干部负责又对人民群众负责,认真甄别"贴牌信""挂名信",及时发现和查办"诬告信"。三要围绕和体现把监督挺在前面,尤其要注重发挥信访举报的独特作用,以群众监督服务好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四要围绕和体现把纪律挺在前面,怎样有利于严明纪律就怎样拟办,不偏不私,既严肃纪律,又宽严有度。
价值研判从着眼问题到为了群众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办信,应当重视人民群众在信中的主体地位,着眼人民群众,为了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群众,让办信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把握人民群众的心理预期。信的主体是人,是有血有肉的人民群众。他为什么要信访举报,为什么要这样写而不那样写,为什么越级反映而不到本级反映,这些都要认真去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群众的表达欲望被激活,群众的需求更加多样化:信不仅要快办,还要办好;不仅要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还要在反馈中体现对举报人的尊重;不仅要处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还要让群众及时得到实惠。这些新需求蕴含着丰富的价值,倒逼纪检监察工作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
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的奋斗目标。信访举报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晴雨表",也是反映社情民意的"万花筒"。孟子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民群众向党组织举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情况和问题,反映各种各样的诉求和愿望,这些声音都是人民的声音。一个地方人民群众的疾苦诉求呼声建议,都是当地党组织宝贵的治理资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干部要坚持情为民所系,视群众心声为执政资源,注意把散落、沉淀在信中的群众心声收集起来,特别要注意搜寻发现有特色的、典型的群众语言,定期将信中的群众心声集中摘报领导参阅,为领导掌握社情民意提供新鲜参考。
研究人的各种权利关系。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行为受利益支配。要研究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的关系,各被举报人之间的关系,主要被举报人和次要被举报人的关系,这些人与信中及信外之事、物、环境的关系。以主要被举报人为主线将这些事、物以及各种因素串联起来,关系复杂时要辅之以关系图谱来表现,看看这些人人关系、人物关系、人事关系、权权关系、权法关系、政商关系等,是否符合逻辑、常理和规律,据此可甄别问题线索的真伪;根据其是否和怎样触犯纪律规矩法律,触犯哪条纪律规矩和法律,可对问题线索做出新的合时宜的初步价值判断。
拟办建议从侧重"分流"到注重"有效"
信往哪里去的问题,实质上是信的效用问题,是信有什么作用和怎样发挥作用的问题。以实质的价值判断代替表面的分流去向建议,信的应用效益被拓展到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相适应的新水平,推动办信价值在纪检监察价值链的高端持续释放。
有效服务主体责任。一个地区和部门的信访举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活素材,应当善加利用。比如,对于反映省直单位治理管理以及领导干部轻微作风问题或能力水平问题的信访举报,可尝试以"批评建议"名义函转其主管部门主要领导阅处,为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提供鲜活的材料。实践证明,部门和地方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这些信函,大多亲自约谈信中涉及的相关领导,了解具体情况,表明正确态度,提出整改要求,有的信转出7天就有结果反馈,有的当事干部据此做出承诺。此举对于探索抓早抓小、把监督挺在前面的有效途径,具有现实意义。
有效服务监督责任。信访举报是监督的第一道工序、第一个环节。信访举报件的拟办水平,直接影响问题线索有效利用。要尽量避免"无意见拟办",围绕服务监督第一职责,细化拟办意见建议,建立以案管为主要分流去向、全面服务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拟办分流意见体系,探索直报上级、本级移送、提级办理、快查直办、交办督办、察访素材、转办分办等多样化的办理途径,引领群众有效监督转化为组织监督,让群众举报以应该的方式在应该的时间内到达应该的地方发挥应该的作用,确保信访举报在问题线索中的"主渠道"地位。
有效服务领导决策。宜对四类重点信进行重点拟办,为服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一是对关键信息拾遗补缺。比如,对被举报人的任职时间进行补充说明,提出问题证实或证伪的判断。二是对苗头性倾向性新情况新问题作出判断,揭示该信在本区域工作大局中的意义价值,比如,判断"此信涉及某某重大政策""此信事关某某重大部署"之类。三是对典型问题信件提出分流后深化办理的建议,如对一些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分办后摘报"风向标"式信息报相关省领导参阅。四是对普遍性的有政策参考价值的批评建议信,提出送相关政策研究部门或相关新闻单位参阅的建议,尽可能让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应有作用。
(作者何国平 系广东省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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