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产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鲜明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握的是几千年历史演进的客观规律,揭示的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题主线,彰显的是团结凝聚各族人民、共同实现伟大梦想的信心决心。对于这个趋势和目标,社会各界高度认同,我们要加深对这一重要论述的全面理解,做好相关工作。
第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靠说,又要靠做。有人认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后落在"意识",便觉得这完全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事,只要把道理讲清楚、把宣传做到位就可以,并不需要做其他工作。事实上,存在决定意识,同时意识也反作用于存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种"意识",也实实在在影响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存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涵盖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方方面面,既应在思想上教育引导,讲清讲明中华民族是怎么来的、为什么是共同体;也应在实践中步步推进,积极营造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让各民族更好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更好交往交流交融。只有既说又做,既说得好又做得实,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第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民族工作主题主线,也是其他各项工作都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有人认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只是民族工作的任务,具体涉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城市民族工作等,只要完成了这些任务,就算是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事实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系到整个国家和中华民族的未来,绝非一般意义上的民族工作所能涵盖,更不是民族工作部门一家的事。如同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而远远不仅限于政法部门的工作一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需要整个国家、整个社会共同努力,各个领域、各项工作都应体现这一点,而不能与此相背离。比如,在实现脱贫奔小康的时候,各地区各部门都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确保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如果发展长期失衡,就容易造成民族关系失衡,影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在出台一些具体帮扶政策的时候,应充分考虑民族地区实际,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第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面向少数民族,也要面向汉族。有人认为,只有少数民族中才可能存在对中华民族的认同问题,汉族中不会存在。事实上,少数民族中可能存在的"狭隘民族主义"和汉族中可能存在的"大汉族主义"都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大敌。少数民族如果只认同本民族而不认同中华民族是危害,汉族如果只认同汉族是中华民族而忽视其他民族也是中华民族同样是危害。因此,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这就要注重广泛性,既包括少数民族,也包括汉族,就要引导各族群众都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民族团结大局。任何把本民族自外于中华民族或是将兄弟民族疏隔于中华民族之外的言行都要坚决反对。
第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正确把握"一"和"多",构建起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有人认为,讲中华民族和讲各民族是对立的,讲中华民族就不能讲各民族,讲各民族就等于否定了中华民族。这样的理解本质上是没有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我国历史演进的这个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可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和交融互鉴。各民族同胞都是骨肉兄弟,都可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更好享有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增强作为新时代中华儿女的自信与自豪。中华民族历来都是一个具有无穷创造力和强大包容性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是要人为取消民族特色、消除民族特点,而是要在一个更高的层次把中华各民族更好凝聚起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更加团结一致地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奋斗。
(作者:蔡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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