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議員指出 部份商家僅播出特定頻道 影響民眾收視選擇 本府說明如下: Apr 3rd 2019, 08:16 (新聞及國際關係處發布) 市府係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有廣法)」,促進有線電視之建全發展,並保障公眾視聽之權益。惟有廣法之規範,主要以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為規範對象,訂戶之行為若未違反與業者簽訂之定型化契約內容,則非為有廣法規範之對象。 有關議員所提商家播放特定頻道內容之問題,若係有線電視業者於頭端或遠端直接鎖定或排除特定頻道無法收視,而有營運不當、損害訂戶權益之情形,則涉違反有廣法第53條規定,惟商家係屬公眾場所或營業單位,其播出有線電視應向公播權業者九太科技申請,亦非屬有廣法管理範圍。 另有關議員所提頻道廣告內容問題,依照「衛星廣播電視法」,頻道之節目與廣告之管理,其主管機關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地方政府並無權責。綜前所述,有關議員所提商家播放問題,市府實無管理權限。 此外,根據報載,公平交易委員會於3月20日表示已立案調查,相關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是否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0條及25條相關規定,即在無正當理由之下,對於其他事業給予差別待遇,或是發生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情事。 本府也將持續關注,若有違反有廣法相關規定,將依法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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